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叶挺大道路线走向成南北方向。叶挺大道起点(定线起点 K0+000)与现况叶挺大道相接,终点(K2+632.703)至 320 国道,与 320 国道相交,设计路线长 2.623 公里。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60Km/h。本路规划红线宽 50m。横断面布置为四幅路型式,两侧设置2条2米宽机非分隔带,三上三下机动车道,路面宽 2*12 米,中央分隔带宽 9 米, 非机动车道宽 3.5 米,两侧人行步道各宽 3.0 米。
二、项目名称
叶挺大道南延伸段建设项目人行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三、施工地点
叶挺大道南延伸段建设项目
四、采购内容
一、本次采购内容为叶挺大道南延伸段建设项目波形护栏工作。招标控制价为1、人行道护栏(填方边坡)工程量暂定1800m,控制总价289800元。2、人行道内侧护栏工程量暂定730m,控制总价193450元。控制价合计:483250元(含9%税)。
二、人行护栏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及下列规定:
1、道路人行护栏的净高不宜低于1.10m,并不得低于0.90m。桥梁临空侧的人行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m,当桥梁临空侧为人非混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护栏的净高不应低于1.40m,兼具桥梁防撞护栏与人行护栏功能的护栏,应同时满足两者技术要求。
2、人行护栏不宜采用有蹬踏面的结构。有跌落危险处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栏杆结合花盆设置时,必须有防止花盆坠落的措施。
3、人行护栏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有跌落危险或一侧有快速机动车通行的人行护栏的结构验算竖向荷载应为1.2kN/m水平向外荷载应为1.0kN/m,两者不同时作用;桥梁、人行天桥上的人行护栏的结构验算竖向荷载应为1.2kN/m,水平向外荷载应为2.5kN/m,两者应分别计算,不同时作用,且不与其他可变作用叠加。
4、人行道护栏(填方边坡)图纸编号HT708-SL-39栏杆(包括立柱、上下横管、竖管)厚度均采用2mm。
五、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招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参加谈判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盖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盖章留存);(见格式)
3、报价函;(见附件)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宝典图库二楼会议室举行谈判活动。
九、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各项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十、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上饶市国有资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宝典图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一、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告知招标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饶市国有资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rgfjt.com/)和宝典图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宝典图库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62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93-8210856、19970310331
2024年8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 :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人):
同志,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人行护栏设计图.pdf